旧约 - 士师记(Judges)第19章

当以色列中没有王的时候,有一个利未人寄居以法莲山区的边界,他娶了一个犹大伯利恒的女子为妾。
这妾对丈夫生气,离开丈夫,回到犹大伯利恒的父家,在那里住了四个月。
她的丈夫起来,带着一个仆人、两匹驴跟着她去,要用好话劝她回来。女子就带丈夫进到父亲家里。女子的父亲看见了他,就欢欢喜喜地迎接他。
这岳父,就是女子的父亲,留他住了三天。他们在那里吃喝,住宿。
第四日,他们清早起来,利未人起身要走,女子的父亲对女婿说:"先吃点东西,加添心力,然后你们才走。"
于是二人坐下,一同吃喝。女子的父亲对那人说:"请你答应再住一夜,使你的心舒畅。"
那人起身要走,他岳父挽留他,他就留下,在那里又住了一夜。
第五日,他清早起来要走,女子的父亲说:"来,请加添心力,留到太阳偏西吧。"于是二人一同再吃。
那人同他的妾和仆人起身要走,但他岳父,就是女子的父亲,对他说:"看哪,太阳下山,天快晚了,你们再住一夜吧。看哪,太阳偏西了,就在这里住宿,使你的心舒畅,明天你们一早起来上路,回你的帐棚去。"
那人不愿再住一夜,就备上两匹驴,带着他的妾起身走了,来到耶布斯的对面,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。
将近耶布斯的时候,太阳快下山了,仆人对主人说:"来吧,我们进这耶布斯人的城,在这里住宿。"
主人对他说:"我们不可进入外邦人的城,那不是以色列人的地方,我们越过这里到基比亚去吧。"
他又对仆人说:"来,让我们到基比亚或拉玛的一个地方住宿。"
于是他们越过那里往前走,将到便雅悯的基比亚的时候,太阳已经下山了。
他们进入基比亚要在那里住宿。他来坐在城里的广场上,但没有人接待他们到家里住宿。
看哪,晚上有一个老人从田间做工回来。他是以法莲山区的人,寄居在基比亚;那地方的人是便雅悯人。
老人举目看见那过路的人在城里的广场上,就说:"你从哪里来?要到哪里去?"
他对他说:"我们从犹大的伯利恒过来,要到以法莲山区的边界去。我是那里的人,去了犹大的伯利恒,现在要到耶和华的家去,却没有人接待我到他的家。
其实我有饲料草料可以喂驴,我和你的使女,以及与我们在一起的仆人都有饼有酒,什么都不缺。"
老人说:"愿你平安!你所需用的我都会给你们,只是不可在广场上过夜。"
于是老人领他到家里,喂上驴。他们洗了脚,就吃喝起来。
他们心里欢乐的时候,看哪,城中的无赖围住房子,连连叩门,对老人,这家的主人说:"把那进你家的人带出来,我们要与他交合。"
这家的主人出来对他们说:"弟兄们,不要做这样的恶事。这人既然进了我的家,你们就不要做这样可耻的事。
看哪,我有个女儿还是处女,还有这人的妾,我把她们领出来任由你们污辱她们,就照你们看为好的对待她们吧!但对这人你们不要做这样可耻的事。"
那些人却不肯听从他。那人抓住他的妾,把她拉出去给他们。他们强奸了她,整夜凌辱她,直到早晨,天色快亮才放她走。
到了早晨,妇人回来,仆倒在留她主人住宿的那人的家门前,直到天亮。
早晨,她的主人起来开了门,出去要上路。看哪,那妇人,他的妾倒在屋子门前,双手搭在门槛上。
他对妇人说:"起来,我们走吧!"妇人却没有回应。那人就将她驮在驴上,起身回自己的地方去了。
到了家里,他拿刀,抓住他的妾,把她的尸身切成十二块,分送到以色列全境。
凡看见的人都说:"自从以色列人离开埃及地上来,直到今日,像这样的事还没有发生过,也没有见过。大家应当想一想,商讨一下再说。"
士师记第十九章   第 19 章 

  士 19:1> 以色列人的妾侍的地位如何?有什么权力? 

  19:1 娶妾是当时以色列社会所容许的事,不过这并不是神的原意(参创 2:24 )。妾必须做大部分的家务,但却只有妻子所有的小部分权利。她虽然在法律上属于丈夫,但所生的儿女,通常不会有合法之妻所生儿女那样的权利,不能承受遗产。她的主要作用是给丈夫性的享受,多生儿女,在家务上劳苦。以色列人常常把战时所掳的外邦女子纳为妾。但有时也会有以色列女子被纳为妾,这个故事之中所说的大概就是这样。 

  士 19:1-21:25> 士师时代的以色列人有哪些特征? 

  19:1-21:25 这一段所记载的悲剧有什么意义?以色列人对神的信仰瓦解,他们的民族凝聚力也就解体,变成各自为政。假使他们顺服神,深信祂必然会成全祂的应许的话,就能占领整个应许之地。但是他们忘记祂,失去了自己的方针、目的,很快地就“各人任意而行”( 21:25 )。他们不让神引领,就和周围邪恶民族一样的败坏。他们为自己的好处制定法律,所定的标准就远远低于神的标准。你把神撇开后,就会为自己的邪恶大感震惊( 19:30 )。 

  士 19:24> 这房主的想法实在不可思议,是出于什么考虑? 

  19:24 对于非明文规定接待客旅的律法,在中东最为注重。不惜任何代价保护宾客,是最高荣誉的表现。不过这里对接待客旅惯例的遵守已变得非常荒唐。这个主人,宁可让匪类强奸凌辱自己的女儿及宾客的妾,也不愿使客人受辱。这两个人都自私,都不愿使自己受到伤害;他们没有勇气,甚至伴侣的生命遭遇危险的时候,也不敢起来面对冲突;他们不顺从神的律法,任由匪徒凌辱谋杀别人。若社会共同的守则比道德信念权威更大,它的后果将是多么可怕! 

  士 19:29-30> 太恐怖了!就连当时的以色列人也为之震惊…… 

  19:29-30 这种传播方式虽然是可怕的,但罪行的恐怖被有效地传出去了,它提醒以色列人认清匪徒所犯的罪行是何等严重,并且要求以色列人采取行动。在若干年后,扫罗也采用类似的方法去传信息(参撒上 11:7 )。其实那人和那些奸杀他妾的人同样有罪(是他把她交出去任他们凌辱的),这的确是一件荒唐的事。 

  士 19:30> 神的律法不单是神国度里的律法,也是地上的律法…… 

  19:30 这一章所讲的可怕罪行,还不是以色列人所犯的最大的罪。更严重的是,他们未能按照神的道德原则建立政府,未把神的律法也作为地上的律法。结果律法未能执行,作奸犯科也不以为耻。由于他们不顺服神,导致性变态与不法之事日增。在事件未扩大到难以收拾以前,他们总是姑息养奸,不愿理会。 

  我们一离弃神和祂的真道,一切恶事就会发生。我们渐渐会“随流失去”,偏离神,自己却毫不觉察,最后的结果就会影响到未来的世代。我们必须继续呼吁世人悔改归向神,让祂在各人心里作道德与灵性上的君王。──《灵修版圣经注释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