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约 - 士师记(Judges)第19章

那时候,以色列仍然没有王。当时有一个利未人,他住在以法莲山区的另一边。这人娶了一个犹大伯利恒的女子为妾。
那女子对他不忠,离开了他,跑回伯利恒的父家住了四个月。
后来,她丈夫带了一个仆人和两头驴去见她,希望用好话劝她回去。那女子见了他,就带他去见自己的父亲。老人家看见女婿来了,就非常欢喜地接待他;
又留他在家里小住。於是,他便逗留了叁天,一家人快乐团聚。
到了第四天,他们清早起来,准备动身回家,女子的父亲却坚持要他们吃了早饭才回去。
后来,他又求他们多留一夜,续享天伦之乐。
那人最初不肯答应,但经不起老人家的挽留,终於又住了下来。
第五天清晨,他们清早起来准备回家;可是,女子的父亲又再次恳求说:“请你多留一会儿,到太阳下山再起程吧。”於是,他们又多欢宴了一天。
到了傍晚时分,利未人和他的妾侍带同仆人收拾行装,预备起程。岳父第叁次对他说:“你看,天已经晚了,不如再多住一晚,让我们好好地欢聚一下,明天你们可以早些起程啊。”
可是,这人实在不愿意再逗留下去了,於是就离开伯利恒,来到耶路撒冷,也就是耶布斯。
仆人对他说:“主人啊!天已经晚了,我们不便再赶路,不如就在这里投宿吧。”
他说:“不。我们不能在外族人的城镇投宿,我们可以到基比亚或是拉玛去啊。”
他说:“不。我们不能在外族人的城镇投宿,我们可以到基比亚或是拉玛去啊。”
他们继续向前走,来到便雅悯境内的基比亚的时候,已经是日落时分了;
他们便在那里投宿。因为没有人收留,他们便只好在城镇的广场上露宿了。
那时,刚好有一个老人从田间回来,在归途中经过那里。他本来是以法莲山区的人,现在住在便雅悯境内的基比亚。
他看见有人在广场上露宿,就问他们来自何方和要到哪里去。
利未人回答说:“我们是从犹大的伯利恒城来的,正要回家去。我住在以法莲山区接近示罗的那一边。我们现在要上主的殿去;可是,这里没有人肯收留我们。
其实,我们有足够的饲料喂驴,自己也有足够的酒食。”
那老人便说:“你不用担心,你们到我的家来吧。不要在广场上露宿,这是很危险的。”
那老人便带他们回家,他们喂饱驴,各人梳洗完毕,就一起用晚饭。
他们正快乐欢畅的时候,城里的一群流氓来围住房子,不断叩门吵嚷,要老房主交出投宿的客人供他们蹂躏。
老人出去劝阻他们说:“弟兄们哪,不要干这种卑鄙的事吧,他是我的客人啊!
我有个女儿,仍然是个处女,还有这人的妾侍,我都把她们交出来,任你们处置好了,只是不要在这人身上干这样的丑事啊。”
可是,他们却不肯接受。利未人就把自己的妾侍推出去交给他们。他们就终夜凌辱她,直到天色快亮,才放她走。
她回到丈夫所在的屋子门前,就仆倒在地上。直到天亮,她的丈夫开门出来要赶路,不料发现她倒卧在门口,双手搭在门槛上。
她回到丈夫所在的屋子门前,就仆倒在地上。直到天亮,她的丈夫开门出来要赶路,不料发现她倒卧在门口,双手搭在门槛上。
她的丈夫说:“起来吧,我们要赶路了。”可是,她却不回答,因为那女子已经死了。於是他就把尸体放在驴背上,带回家去。
回到家里,他就用刀把尸体肢解成十二块,派人分别送到以色列的十二族去,每族一块。
这可怖的事件轰动了全以色列,他们众人议论纷纭地说:“自从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以来,我们当中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可怕的罪行啊。我们必须采取行动。”
士师记第十九章   第 19 章 

  士 19:1> 以色列人的妾侍的地位如何?有什么权力? 

  19:1 娶妾是当时以色列社会所容许的事,不过这并不是神的原意(参创 2:24 )。妾必须做大部分的家务,但却只有妻子所有的小部分权利。她虽然在法律上属于丈夫,但所生的儿女,通常不会有合法之妻所生儿女那样的权利,不能承受遗产。她的主要作用是给丈夫性的享受,多生儿女,在家务上劳苦。以色列人常常把战时所掳的外邦女子纳为妾。但有时也会有以色列女子被纳为妾,这个故事之中所说的大概就是这样。 

  士 19:1-21:25> 士师时代的以色列人有哪些特征? 

  19:1-21:25 这一段所记载的悲剧有什么意义?以色列人对神的信仰瓦解,他们的民族凝聚力也就解体,变成各自为政。假使他们顺服神,深信祂必然会成全祂的应许的话,就能占领整个应许之地。但是他们忘记祂,失去了自己的方针、目的,很快地就“各人任意而行”( 21:25 )。他们不让神引领,就和周围邪恶民族一样的败坏。他们为自己的好处制定法律,所定的标准就远远低于神的标准。你把神撇开后,就会为自己的邪恶大感震惊( 19:30 )。 

  士 19:24> 这房主的想法实在不可思议,是出于什么考虑? 

  19:24 对于非明文规定接待客旅的律法,在中东最为注重。不惜任何代价保护宾客,是最高荣誉的表现。不过这里对接待客旅惯例的遵守已变得非常荒唐。这个主人,宁可让匪类强奸凌辱自己的女儿及宾客的妾,也不愿使客人受辱。这两个人都自私,都不愿使自己受到伤害;他们没有勇气,甚至伴侣的生命遭遇危险的时候,也不敢起来面对冲突;他们不顺从神的律法,任由匪徒凌辱谋杀别人。若社会共同的守则比道德信念权威更大,它的后果将是多么可怕! 

  士 19:29-30> 太恐怖了!就连当时的以色列人也为之震惊…… 

  19:29-30 这种传播方式虽然是可怕的,但罪行的恐怖被有效地传出去了,它提醒以色列人认清匪徒所犯的罪行是何等严重,并且要求以色列人采取行动。在若干年后,扫罗也采用类似的方法去传信息(参撒上 11:7 )。其实那人和那些奸杀他妾的人同样有罪(是他把她交出去任他们凌辱的),这的确是一件荒唐的事。 

  士 19:30> 神的律法不单是神国度里的律法,也是地上的律法…… 

  19:30 这一章所讲的可怕罪行,还不是以色列人所犯的最大的罪。更严重的是,他们未能按照神的道德原则建立政府,未把神的律法也作为地上的律法。结果律法未能执行,作奸犯科也不以为耻。由于他们不顺服神,导致性变态与不法之事日增。在事件未扩大到难以收拾以前,他们总是姑息养奸,不愿理会。 

  我们一离弃神和祂的真道,一切恶事就会发生。我们渐渐会“随流失去”,偏离神,自己却毫不觉察,最后的结果就会影响到未来的世代。我们必须继续呼吁世人悔改归向神,让祂在各人心里作道德与灵性上的君王。──《灵修版圣经注释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