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约 - 利未记(Leviticus)第3章

若有人奉献和平祭,如所献的是牛,应在上主面前献一头无瑕的公牛或母牛,
先按手在牺牲头上,後在会幕门口宰了;亚郎的儿子司祭们,将血 在祭坛四周。
由和平祭牺牲中,应取出献与上主做火祭的是:遮盖内脏的脂肪,和贴在内脏上所有的脂肪,
左右两肾和两肾靠腰部的脂肪,以及两肾一起取出的肝叶。
亚郎的儿子们应将这一切放在祭坛上的柴火上,同全燔祭牺牲一起焚烧,作为中悦上主的馨香火祭。
若有人给上主奉献一只羊作和平祭牺牲,应奉献一只无瑕的公羊或母羊。
如果奉献一只绵羊作牺牲,应将他牵到上主面前,
先按手在牺牲头上,後在会幕前宰了;亚郎的儿子将血 在祭坛四周。
那人由和平祭牺牲中应取出脂肪作献与上主的火祭:即靠脊骨割下的整个肥尾,遮盖内脏的脂肪,贴在内脏上所有的脂肪,
左右两肾和两肾靠腰部的脂肪,以及同两肾一起取出的肝叶。
司祭应将这一切放在祭坛上焚烧,有如食物,作为献与上主的火祭。
如果奉献的祭品是一只山羊,应将它牵到上主前,
先按手在牺牲头上,後在会幕前宰了;亚郎的儿子们将血 在祭坛四周。
那人由这牺牲中应取出献与上主作火祭的是:遮盖内脏的脂肪,贴在内脏上所有的脂肪,
左右两肾和两肾靠腰部的脂肪,以及同两肾一起取出的肝叶。
司祭应将这一切放在祭坛上焚烧,有如食物,作为中悦上主的馨香火祭。
一切脂肪应归於上主。凡是脂肪和血,你们都不可吃:这为你们世世代代,在你们任何所居之地,是一条永久的法令。
利未记第三章   第 3 章 

  利 3:1-12> 献祭的目的不单在于赎罪,更带来神人复和,这“平安祭”就是── 

  3:1-12 “平安祭”也可以译作“相交之祭”。献祭的人以此感谢神,并藉此与神相交。因为这种祭象征与神和好,献祭的人可以吃这祭物中的一部分。 

  利 3:2> 3:2 这祭坛(燔祭坛)是在帐幕的里面,会幕的外面。──《灵修版圣经注释》